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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使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财务状况合理明朗
、公开公正,特制定团总支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经费用于团总支学生会举办学术、文体、福利等各类活动及日常开支,不得用于与团总支学生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各个部门使用经费须以“服务、节约”为原则,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
二、管理细则
(一)预算
1. 凡大型活动(预算金额大于等于200元的)需进行全面预算,小笔金额,可口头征得团总支书记和团总支常务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同意后使用。
2. 全面预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活动的内容和时间;
2)活动所需经费;
3)所购物品的说明:数量、单价和用途;
4)经手人:实行经手人负责制,每张发票背后必须都有经手人的签名,并注明经手人的联系方法;
5)交表期限:预算表必须在举办活动两周前交至主席审核。
(二)预算审核:
1. 初核
1) 初核由团总支常务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负责;
2) 审核内容为预算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合理;
3) 初核结束由团总支常务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签字。
2. 终审: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与团总支书记讨论审定。
(三)领款:预审合格后,经手人可通过秘书处预先支取活动经费并做好财务登记。
(四)报销:
1. 期限: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到秘书处作报销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秘书处必须在一周内轧清帐目。
2. 发票要求:
1) 发票应该是全国商业零售统一发票,需有发票专用章。客户名写明“华东政法大学”;
2) 发票内容必须具体,开票时间必须在活动期内;
3) 发票背面需有经手人和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签名并注明该笔款项的具体用途;
4) 如无正规发票报销的,需自开相同金额的发票。冲账时需附带原始收据。
5) 不得购买发票。
(五)账本:
1. 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设账本;
2. 账本由秘书处负责记录。记录内容为报账时间、事项、金额、经手人;
3. 监督管理:秘书处每月末在部长例会中公布本月团总支学生会经费使用状况,如有疑义,部长可于当时查询。
(六)结算
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经费一月一结,在每月末由秘书处秘书长依经费报销登记和发票统一至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处报销,报销金额在月末部长例会中返还各部部长。
1. 结算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经费结算
要求写明活动名称,负责部门,物品名称、用途、数量、单价、总价、总计经费
2) 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要求各部长对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做总结,以“节源开流”为标准,总结好的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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